是“大逆不道”还是“孝敬父母”

 1、一个故事
在一次福音聚会上,有这样一个姑娘,听了讲员的信息后,很有感动决志信主;当然在这之前,她也听了不少的福音性讲座。可是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她。就是“她的父亲是否可以上天堂?”遗憾的是这位父亲从来没有机会听过福音,就离开了人世。在女儿的眼里,父亲当然是个好人,当然也应该上天堂。可是,根据讲员的信息,她的父亲似乎与天堂无缘。所以,这位姑娘就决定:如果我的父亲在天堂,我就信主也去天堂,否则,我宁愿下地狱去为我父亲去端茶倒水。多么感人的一个故事!作为父母的如果能有这样的儿女,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!

2、一个例子
路加福音十六章19-28节中,耶稣基督曾讲拉撒路和财主的比喻。

16: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,天天奢華宴樂。
16:20 又有一個討飯的,名叫拉撒路,渾身生瘡,被人放在財主門口,
16: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;並且狗來餂他的瘡。
16: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,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。財主也死了,並且埋葬了。
16:23 他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,
16:24 就喊著說: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吧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;因為我在這火焰裡,極其痛苦。
16:25 亞伯拉罕說:兒啊,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,拉撒路也受過苦;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
16:26 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;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。
16:27 財主說:我祖啊!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;
16: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。

故事中,财主因为“在火焰里极其痛苦”就央求亚伯拉罕:“我祖啊!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;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”。财主虽然不好,但当他经受那大而可怕的痛苦的时候,他尽他所能,不希望他的兄弟也来那个痛苦的地方。

对于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的结局,圣经没有给出详细、具体的说明。只是讲到,神会按他的律例去审判这一类人。结局完全在神的手里。

如果上面提到的那位姑娘的父亲在天堂,当然再好不过了。如果不是,那她的父亲在那个痛苦的地方会怎么想呢?“孩子,来吧和父亲一起受痛苦巴”,这是撒旦所希望的,不是一个父亲所期望的。财主尚且不好,还在设法救他的兄弟,何况一个父亲对他的儿女呢!是的,一个在那种地方的父亲是不希望自己的儿女们也去那个地方;他希望他的孩子们象拉撒路一样能“躺在亚伯拉罕的怀里”。

3、一些知识
我们知道“十戒”的第五诫说“当孝敬父母”。什么是孝敬父母呢?现实生活中,我们会看到许多的说教。“孝敬父母”既然是十诫中的一条,圣经中自然也会有许多具体的教训。再此仅罗列两方面。一方面,圣经以弗所书中说:"你们作儿女的,要在主里听从父母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长寿。'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(弗6:1-2);在歌罗西书中也说:你们作儿女的, 要凡事听从父母, 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(西3:20)。圣经中对于那些“顽梗不听从父母管教的”子女,是被定为当死的罪。这些都是教导我们“要听父母的话”;另一方面,箴言23章25节说:你要使父母欢喜,使生你的快乐。这是说我们做一个决定、做一件事等的时候,我们要考虑到我们的父母是否“欢喜”、是否“快乐”。我们做基督徒的,神就是我们的父亲,我们所作的就是要让神“欢喜、快乐”,使他的荣耀。

4、一点看法
让我们再回到最初故事中,到底是“孝敬父母”还是“大逆不道”。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。基于以上经文的教导,本人认为,故事中的姑娘当属“大逆不道”。因为,
1〉她内心狂傲,神不喜悦。
该‘姑娘’想,如果我父亲在地狱,我宁愿下地狱为我父亲去端茶倒水。这个看似慷慨的孝顺后面,有着一个近乎狂傲悖逆。因为,(1)她认为她父亲不能进天堂是神不公平;好像谁能进天堂得‘我’说了算,而不是神。(2) 她错误地认为,她就是地狱的主人;她没有考虑到能否在地狱里见到自己的父亲,或她是否有自由、有能力为父亲端茶倒水。就好像一个儿子想见自己在监狱中的父亲,他就犯罪进了监狱。结果发现自己被关在了美国的监狱,他的父亲却在中国服刑。虽都进了监狱,却仍不能见面,更谈不上为父亲端茶倒水。之所以会这样,是他忘记了神是创造天地的主,天地的法规是由创造它们的主而定,而不是由被创造者制定。这就叫做‘挑战神的主权’。
2〉自我为中心,根本不考虑父亲的期望/想法
从上面的经文我们可以知道,孝敬父母就是‘听父母的话,做使父母欢喜的事’。这位“姑娘”在做出下地狱去为父亲端茶到水的决定的时候,只是从自己的喜好出发,并未考虑父亲是否乐意他的决定。如果他的父亲正的在地狱受苦,而她又自以为是地认为能为父亲端茶到水是一个好的决定,她的父亲一定会更加伤心。她既没有听父亲的话,也没有作父亲欢喜、快乐的事。自然是“大逆不孝”。
3〉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使神得荣耀
一个人信神乃是他/她应尽的义务,不是一个选择。因为我们是神所造,神喜悦我们信他的名,为他的荣耀而活。这位姑娘以他的父亲是否能进天堂,作为她信神的名的原则,实在是轻看了神的名, 看自己的父亲高于神。保罗在腓立比書一章中讲:有些人传扬基督是出于嫉妒和纷争,但也有些人是出于好意。这些人是出于爱心,知道我是派来为福音辩护的。那些人传讲基督却是出于自私,动机并不纯正,只想加重我在捆锁中的烦恼。 那有什么关系呢?真心也好,假意也好,无论怎么样,基督总被传开了,为此我就欢喜;并且我还要欢喜(腓1:15-18)。一个人信耶稣,也会有不同的原因,不同的动机。但当我们信了耶稣以后,我们就必须弄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心耶稣基督。 

5、一个消息
这位姑娘虽有挣扎,但最终还是决志信主。但愿她现在能明白什么是信耶稣。愿神祝福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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